商标异议裁定的基本程序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,将其副本转给被异议人,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(从收到通知之日算起,30日内)作出书面答辩,然后根据双方陈述的理由,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。商标异议答辩期满,未提交答辩,视为被异议人弃权,裁定照常进行,将裁定结果通知双方当事人。当事人不服的,可..
15210363685(微信)来源:广州商标注册公司 作者:商标代理人 时间:2023-02-17 17:10:19 访问量:116
商标异议裁定的基本程序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,将其副本转给被异议人,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(从收到通知之日算起,30日内)作出书面答辩,然后根据双方陈述的理由,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。 商标异议答辩期满,未提交答辩,视为被异议人弃权,裁定照常进行,将裁定结果通知双方当事人。 当事人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,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,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。 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关键词:商标异议裁定
商标异议裁定的基本程序 商标局在收到商标异议申请书后,将其副本转给被异议人,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(从收到通知之日算起···...